11月27日下午,公安莲湖分局民航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揭牌。莲湖分局作为我市居住证试点之一,发放了首批居住证,15名流动人口领到居住证后高兴地表示,他们的归属感更强了。
保障权益:
持证可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服务
按照相关规定,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流动人口已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
流动人口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流动人口持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在居住地除享受上述服务外,还可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以及在居住地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等。
办证免费:
房屋出租人应督促流动人口申领
“发放居住证,能够有效推动流动人口融入居住地……”在昨日的揭牌仪式上,公安莲湖分局户政管理大队大队长段俊岭告诉记者,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是免费的,但因遗失、损坏居住证申请补领、换领的,需要缴纳工本费。
按照相关规定,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当申领居住证。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时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等基本情况,并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居住变更登记。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口时,也应采取上述举措,招用流动人口超过100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优化服务:
符合条件可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
根据《陕西省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居住证的主要用途包括:作为持证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居住证明,凭证可以享受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凭证办理个人相关事务,记录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服务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从去年10月1日起,1996年7月8日省政府发布的《陕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废止,对于已办理《陕西省暂住证》的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其居住期限连续计算。另外,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随同监护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
据悉,该举措首先在莲湖区和雁塔区试点,下一步还要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