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应时而生
家庭农场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一个创新概念,旨在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文件出台后,家庭农场被权威专家解读为是未来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它可以解决过去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西安市农业局农经处处长张安平介绍,西安市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有四个方面:生产经营要以家庭为主,长期用工不超过家庭人员总数;60%的收入以农业为主;经营稳定,对土地的经营权在十年以上;法人主体要注册,有独立的经营权,这是家庭农场和传统种植养殖大户最大的区别,它实现了农民从传统的生产者到经营者的华丽转身。
高陵县是我省农村改革的试验田,是全国土地流转试点县,农村三资改革试点县。改革开放以来,聪慧的高陵人总是能得风气之先,踩着时代的鼓点前行。面对党中央深化土地流转改革提出的新要求,高陵人又展示出其勇为人先的豪迈,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不久,于 3月份就出台了《高陵县加快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当然,高陵县绝不是好大喜功,无的放矢。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高陵县就形成了一批家庭农场的雏形,例如,盛极一时的养鸡大户。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到九十年代后期,又出现了一批种植反季节蔬菜、瓜果及畜禽养殖等为代表的种养殖大户。该县经过摸排调查,发现全县符合家庭农场条件的种养殖大户共有 50 余家,其中,种植类 31 家,养殖类 19 家。高陵县从中精选了 11 家,由县农村土地流转中心负责登记认定并统一授牌,县工商局给办理了营业执照。在这 11 家的示范引领下,高陵县计划到 2015 年培育建立百亩以上家庭农场 150个,其中县级以上示范性农场达到 50 家以上。
新型农民亦农亦商
对于家庭农场即将对三农带来的巨大变化,有着几十年农村工作经验的高陵县农村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这样讲了一番。他说,以前让企业、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搞种植养殖业,占有了大量的土地,实际上是缴了一部分农民的饭碗。善于种地本来是农民的优势,迫使农民进城打工,扬己之短避己之长,人离乡贱,造成农村非农化的次生灾害,还增加了城市的负担。现在中央提出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具有对以前不恰当做法纠偏的作用。下一步国家将对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实行准入机制,家庭农场才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家庭农场让农民有了营业执照,有了法人地位,自己既能产又能销,真正解决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问题。张主任的这些观点,在随后记者深入农户采访时进一步得到了印证。
9 月 17 日,记者一行来到张卜镇庙西村小艳家庭农场,见一名中年妇女正在忙碌地收鸡蛋。男主人王伟介绍,农场占地 7 亩,家里 6 口人经营,主营养鸡,年毛收入 35 万元,净收入十几万元。在养鸡场后面还种植了 2 亩白皮松,平时可以把鸡赶到树下放养。谈起家庭农场带来的好处,王伟喜不自胜:首先是有了独立法人资格,解决了以前产销两张皮的问题,可直接参与政府蛋奶工程的投标;其次是可以扩大农场规模,种蔬菜,降低单打一养鸡的风险,再遇到禽流感,不至于连根烂,说起未来的发展,王伟信心满满。他不久前到青岛取过经,准备再流转十几亩地种韭菜。雇一两个人,建个沼气池,用鸡粪来沤肥上韭菜,搞成小型循环经济,不用农药化肥。同时注册自己的品牌鸡蛋和韭菜,相信效益至少比现在要翻一番。
接下来,记者一行来到药惠管委会马家村天举家庭农场。这家占地 56 亩的农场种了早酥梨 48 亩,金太阳杏 6 亩,还有 2 亩拟种苜蓿。另外,还养了少量的肉鸡和兔子。目前农场年毛收入 20 万元。
这家农场的少东家邱剑波以前在广东打工,两年前见父母年事已高,无人照顾,便回到家乡帮父母经营农场。他说,以前没有政策扶持,想要做大很不容易。如今政府出台这么好的政策,他有信心将农场做大做强,将来打算注册自己的商标。他回来后,发现父亲以种植为主,结构单一,下一步他打算发展养殖业,种养结合。动物的粪便可以用来上果树,次品果又可以喂兔子、鸡,实现良性循环。但有着 17 年种果树历史的父亲脑子一时转不过弯来,认为搞养殖风险太大,目前他还正在做父亲的工作。在回来的路上,县土地流转中心张文祥主任告诉记者,像这些有头脑的年轻人就应该给予扶持,县上准备拿出一部分资金予以奖励。
采访中,在果园边上建的简易房里,桌子上摆放的一台电脑引起了记者的好奇。记者问:你平时在这里上网吗?邱剑波回答:当然了,我经常要在网上查资料,果树用的有些农药、兔子用的有些药品,都要在淘宝网上订购。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从邱剑波身上,记者更多感受到的是有知识、有眼光的一代新型职业农民正在乘党的惠民政策东风迅速崛起。配套政策亟须完善借着今年中央 1 号文件的春风,家庭农场这一新生事物登记挂牌在我省已经有两个区县首开先河,即将在省内掀起一股热潮。据了解,仅西安市具备条件的就有 700 余家。但在这股热潮中,有关家庭农场的定位、认定、扶持政策等似乎还不够清晰。
据西安市农业局农经处处长张安平介绍,对于家庭农场,省市县的认定标准都不一样,目前省上仅有指导性意见。西安市要求粮食种植面积必须在 100 亩以上,经济类作物(菜果等)在 50亩以上。而高陵县不分粮食与经济作物,要求种植面积在 50 亩以上,流转土地合同签订 5 年以上。这就要求省上相关部门进一步出台完善相关细则。再者,家庭农场要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省工商部门还没有出台有关文件。高陵县作为农村改革的试验田,只是个特例,县上农业部门和工商部门进行了会商,最后以县政府名义发文对家庭农场进行认定、注册。
还有,由于效益低、收益慢等原因,银行对农业项目不感兴趣,无法进行抵押贷款,让那些已经具备家庭农场条件,想要扩大规模的农户只能望洋兴叹;流转过来的土地,合同未到期,政府要征用,或者有其他用途,这一系列的利益碰撞该如何做到有约在先等等问题,亟须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措施,让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民群众有一个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