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巩固林业建设成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县林业局决定从2013年11月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整治执法活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11月13日,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高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吴明、解科利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各科室负责人,林业系统基层单位负责人、沿山各镇林业站站长为成员;制定了完善的工作方案;在宣传上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设立法律咨询台、进村组讲解等方式,广泛宣传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办公室设在森林资源科,具体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共分自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