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的通知》、《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暂行办法和考核工作责任追究细则》和阎良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阎良区2013年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阎良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促进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按时间、进度完成目标任务,阎良区政府制定出台了《阎良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度考核暂行办法》和《阎良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细则》。
考核办法明确了:一是成立以曹忠奎副区长为组长,承担治污减霾工作的各相关镇街、开发区管委会、部门为成员的治污减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按照承担治污减霾工作任务量大小将考核对象分为三类,更好地体现考核工作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考核工作采取日常检查、月汇总排名的形式开展。四是考核工作涵盖了治污减霾重点工作、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上级通报、领导批示和上报进展情况、市治污减霾办月考核扣分情况以及区治污减霾办发提醒单、督办单情况等内容,内容全面,考核依据详实。
责任追究细则明确了:一是以区监察局为责任追究主体,各镇街、各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为责任追究对象,月度考核结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二是对月考核按类排名末位出现不同频次对责任追究对象进行提醒约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不同形式的问责问效。
目前,区治污减霾办为积极落实《阎良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度考核暂行办法》,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度考核实施方案》。为体现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考核工作采取考核小组专项检查,各单位自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新闻媒体共同督查的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阎良区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工作,确保阎良区治污减霾工作按时限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