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新品盐,老款盐也不卖!”3月20日,华商报报道了蓝田县盐业公司强行搭售新品盐给经销户,经销户又捆绑卖给村民的事情。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就此责成西安市商务局(目前该局负责市一级盐务工作)调查此事。今日起,如你手中有“强买”或是“强卖”的盐,即可从买处退回或兑换为绿袋盐。
西安市商务局调查组人员说,从去年9月开始,蓝田盐业公司按上级要求推销新品海藻碘盐。为加大推销数量,今年3月1日开始蓝田县盐业公司鼓励职工多销海藻盐。截至目前全县共售出海藻碘盐20余吨。针对销售部及蓝关镇片区推销员违规捆绑搭售海藻碘盐,在局部地区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经研究决定:责令蓝田县盐业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捆绑搭配销售行为;对于海藻碘盐,消费者可退回,也可兑换成绿袋盐;蓝田县盐业公司主管业务的副经理全县通报批评,销售科长及推销员停职检查。蓝田县工商局也已介入调查。
省盐务局盐政法规处何处长说,去年9月新品盐上市前,局里就下发过通知,明确要求各级盐业部门要坚决杜绝借机涨价、强行销售、捆绑销售、限量销售等问题发生,省盐务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对此展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