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蓝田县工商局隆重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县局在县门街县委门前设立中心会场,各工商所根据实际情况在乡镇设立分会场。
活动现场悬挂会标、条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假冒商品展览台、真假商品鉴别台,以媒体报道、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隆重宣传3.15消费者权益日,目的是呼吁广大消费者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消费、合法权益,呼吁全社会都来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宣传活动日,出动宣传人员50余人,散发宣传彩页和消费手册5000余份,具体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摘要、消费提醒、农村消费者购买农资注意事项和商标小常识四项内容,制作“315”宣传主题展板六块、保护商标专用权及商标策略展板10块、打假案例介绍展板4块、横幅三条、会标一条,展览假冒伪劣商品5类。
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0起。其中立案1起,现场处理1起,转办其他职能部门4起,其他4起申诉已转办辖区工商所调解。
今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就是要动员全社会共同承担起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的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做到:一是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完善商品服务评价体系,改善消费环境;二是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合理消费,创新消费指导模式,提升消费生活品质;三是积极解决消费争议,完善调解手段和求助体系,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