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对2012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雁塔区政府等17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奖励2万元。
2012年,全市上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开展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按照2012年度《西安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绝大部分区县、开发区、市级部门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部分区县、开发区和部门还在国务院确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2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奖励。 获得表彰的单位有雁塔区政府、灞桥区政府、阎良区政府、长安区政府、户县政府、高陵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沣东新城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地铁办、西安水务集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