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及时发放和老年人信息的顺利录入,2012年7月25日,高陵县民政局组织全县10个乡(镇)、管委会民政工作站及8个社区工作人员共50多人在高陵县第一中学就高龄补贴发放动态管理系统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会上,县老龄办副主任商公超作了动员讲话,安排部署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他要求各乡(镇)、管委会民政干部要高度重视此次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信息录入工作,并组织大家学习了《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就工作中涉及所需提供的资料、表格及上报时间作了具体说明;为确保高龄老人信息录入工作顺利开展,县民政局协调县人社局为各乡(镇)、管委会民政工作站配备专职老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录入及该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开发《陕西省高龄保健补贴动态管理系统》的天盟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电脑操作程序,并就工作流程、格式要求等进行了演示和详细讲解,通过一天的培训及现场演练,大家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程序与高龄补贴审批步骤,为高龄补贴发放实现动态管理奠定良好基础。截止目前,全县共录入13067人,其中:7079周岁10481人;8089周岁2363人;9099周岁218人;100周岁以上5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建立并完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县老龄办转发了《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从2012年起,凡具有西安市正式户籍,年龄在70周岁以上者(含70周岁),依照本人申请均可按本《办法》的规定领取高龄补贴。其标准为7079周岁50元/月;8089周岁100元/月;9099周岁200元/月;100周岁以上360元/月。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标志着高陵县老有所养待遇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13067名城乡高龄老年人从2012年5月1日开始每人每月享受50元——360元不等的高龄保健补贴。老年人是一个需要特殊关怀和照顾的群体,从2000年开始对9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高龄补贴制度,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2010年10月1日起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保健补贴。2012年新出台的为70——7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保健生活补贴这一惠民政策,我们更要不折不扣地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老年人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