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城分局以全面规范主体资格为目标,在辖区深入开展主体资格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900人次,车辆269台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7988户,前置审批手续不全或过期限期补办178户,限期变更46户,责令限期补办年检、验照247户,引导办照784户,取缔无照295户,处罚287户,罚款金额合计96.64万元。通过整治,消除了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高危的无照经营行为,规范了辖区主体资格,保障了市场的和谐、安全、有序,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将主体资格整治与创卫复审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整治成效。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对各阶段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结合辖区实际,分局认真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督促各工商所按照职责分工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排查,摸清情况。结合年检、验照、日常巡查等工作,对辖区经营户逐户检查摸底,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切实摸清辖区内经营主体资格基本情况,做到目标、任务、区域、重点、问题五明确。通过摸查,全面准确掌握高危、热点行业无证照经营情况,对无照经营行为予以坚决取缔。
四是突出重点,严防隐患。对娱乐、洗浴、餐饮、旅馆等场所及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解放路、新城广场周边等重点地区和路段加强巡查。在掌握辖区重点行业经营户数及其基本情况基础上,将高危、热点无照经营作为整治重点,组织集中执法行动,强化打击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分类监管,严格执法。整治中对需要前置许可而未取得许可证或许可证不齐全的经营户,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依法函告有关部门;对前置审批许可证到期的,责令限期补办,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对无照经营的,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无证照经营户,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其调整经营范围;对拒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六是部门联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联席工作会议精神,对巡查中发现的未经前置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活动或无证照、证照不全从事经营的,详细统计造册,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积极配合相关许可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消除安全隐患。共发函50份,将350户涉及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函告相关部门,起到了加强沟通,促进齐抓共管监管模式形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