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监管,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临潼区食品药监局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全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对临潼区食用植物油获证生产企业和食用油加工小作坊,依据《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8955-2016),重点检查生产线、灌装线、容器、包装材料等直接接触植物原油、成品油的材料是否为塑料材质,是否含有领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若直接接触植物原油、成品油的材料为塑料材质,要求企业提供所使用塑料材质不含塑化剂检验报告。对于芝麻油生产企业检查原料筛选除杂是否彻底,是否使用塑料滤布进行过滤,是否违规使用香精香料。同时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对不能提供所使用塑料材质不含塑化剂检验报告的,将组织进行植物油成品检验。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植物油成品中塑化剂残留量不符合《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残留量规定的,将严禁出厂销售,并督促企业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切实保证百姓用油安全。
(区食品药监局 陈晓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