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辖区居民生命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按照市局下发的《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市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通知要求,分局精心部署、严格落实,于10月12日下午,召开会议。辖区内30多家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分局电梯监管科科长郑临新向各位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在全区开展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关于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示范工作的通知》,提示各负责人要提高电梯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电梯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人员持证和培训是否符合要求、电梯档案是否完备、电梯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是否到位,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逐一落实整改。强调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一定要建立健全电梯档案,并配备专业电梯管理人员,有必要每年进行一次电梯事故演练,一旦事故发生能将事故损害降到最低。
随后,在辖区电梯使用单位中,组织4家管理基础好的单位先行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加快在辖区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临潼区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质监分局李少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