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7日,区委书记、区长和文全在《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公布后作出批示,要求“区物价局要认真学习办法,认真履职,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规范运行”,刘一平副区长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区物价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采取六条措施落实批示精神。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陕西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价格法律法规,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各项价格法规政策。
二是对《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凡未纳入《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受理条件。
三是公布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会同区财政局修订并公布莲湖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三个清单。
四是做好经营服务价格的价格监测工作,为价格决策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省、市物价局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医疗、民办教育等经营服务性价格进行监测,及时上报价格监测信息。
五是组织开展教育、医疗、物业服务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六是发挥12358监管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举报,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做到“最多跑一次”,做到办结率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