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市食安办对莲湖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评估工作结束后,区创建办对照评估组反馈问题,结合全区创建实际,采取四条措施,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创建领导。区食安委办及时下发《关于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市级考核评估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以区食安办主任、区食药监局局长为组长、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部署协调工作。随后,下发《关于进一步补充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资料的通知》,将具体任务分解,明确各职能部门10项、各街道办事处11项整改内容,整改时间,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
二是统筹协调,强化创建督导。在开展自查整改过程中,充分发挥区食安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交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餐饮、生产、流通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市级反馈中资料方面和现场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交流学习,提高创建质量。安排区创建办工作人员赴雁塔区学习创建工作,对照《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验收评分表》(试行)要求,从40项评审要点,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借鉴雁塔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找准问题,精准发力,有力地推动了创建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四是加大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莲湖区以此次市级验收为契机,在提高创建知晓率和满意度上下功夫,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站、报纸、车载传媒等途径,使用宣传画、公益广告、宣传册等载体,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全面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引导公众积极、理性、合法、有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