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了更好的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加强水资源税税种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蓝田县税务局与蓝田县水务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商近期水资源税征收相关问题。
水务局人员首先介绍了本部门近期开展专项检查,查出14户企业无证取水问题,截止目前,已通知14户企业准备资料,尽快办理取水许可证,纳入水资源税纳税人管理并对企业2018年1月1日至今的用水量进行了核定。与县税务局就14户无证取水企业如何移交、补交2018年度水资源税相关问题进行商榷。
县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韩继尧,首先对县水务局对税务部门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其次就水资源税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重点就陕财税[2018]20号文件第二条条款同水务局进行了学习讨论,并要求水务局积极配合县税务局向企业做好政策及流程的宣传工作;最后就14户无证取水企业的共同管理工作进行明确,水务局对企业信息、用水量等信息通过纸质资料进行传递,县税务局根据税收政策法规做好征收管理工作。
本次联席会议达成以下两点共识:一是水务局对县税务局按季移交的水资源税申报明细数据进行核查,如有不实,及时反馈县税务局;二是水务局按季将蓝田县域取水许可证办理情况,以及新增或减少的取水户,及时向县税务局移交,方便双方能够掌握水资源税纳税人的实时动态情况,加强水资源税的管理。
县税务局将不断加强与水务局的配合协作,及时传递相关信息,对水资源税联合执法问题进行进一步商讨,确保水资源税的顺利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