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8月18日上午,蓝田县委书记王浩同志带队,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活动。
检查组对渭南银厦建筑有限公司蓝水新城五组团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及县汽车站安全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建筑工地塔吊存在交叉作业现象及门禁制度不严,指挥人员未佩戴安全标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等,县汽车站内加油站未按要求停业整改等。
王浩同志严肃指出问题,要求县住建局、蓝关街办落实安全生产行业、属地监管责任,按照行业技术标准,加强建筑工地隐患整改;要求县安监局立即对未落实停业整改的蓝通加油站进行查封处置,县汽车站要严格落实站外禁止上车制度,确保车站封闭管理;要求县安监局要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监督、指导、协调职能,督促各镇街、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从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隐患查治,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