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氛围,号召更多的群众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行动。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于2020 年9月27日上午,在鄠邑区人民路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工作人员采用发放宣传单、当面解答疑难困惑的方式,告诉来往群众要“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本次活动共解答群众咨询35人次,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彩页1113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13本,《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34本,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彩页430张。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普及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森林法》、《市秦岭保护条例》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全社会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推进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