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确保夏季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按照《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臭氧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市环办发【2017】51号)文件要求,鄠邑区环保分局以2017年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为基础,以现有的VOCs污处设施监管为重点,对全县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整治,确保污处设施正常运行。重点对污处设施运行、耗材更换、台账建立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对陕西大风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亚澳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排放的有机废气进行抽样检测,要求存在设施擅自停用的两家企业及超标排放的一家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