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区统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会议强调:一要认真贯彻执行新《条例》,认真做到学习要透、普法要广、执法要严、责任要实;二要加大对新《条例》宣传的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三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坚持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通过学习条例,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熟知了国家统计法规的内容,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报送义务及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机关的职责范围;对统计调查任务,从组织实施,到统计资料结果的公布等相关内容,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和掌握,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统计,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奠定了扎实基础。
据悉,2017年5月28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