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变更起诉:滥用职权致2.2亿余元公共财产损失
新京报记者从多方证实,张明杰案经过检方追加与变更起诉后,于今日(8月12日)上午,再度在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此次向法庭递交了张明杰案的《变更起诉决定书》和《追加起诉决定书》,根据上述两份材料,检方将指控张明杰犯罪的罪名由三项变更为两项,即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涉案金额仍为3.4985亿。
在《变更起诉决定书》中,检方指控张明杰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告人张明杰曾系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副区长,主管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并担任道里区改制领导小组组长。2009年7月,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有关原种繁殖场整体产权转让公告,公布标的底价为人民币6160万元,且转让不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期限内,东江公司提出受让申请,并缴纳了交易保证金。
同年8月,在张明杰主持下,东江公司、原种繁殖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哈尔滨市道里区农林水务畜牧兽医局,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大厦举行产权转让签字仪式。张明杰以着急开会、合同事先已经审议为由,蒙蔽原种繁殖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在已被加入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内容的《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产权转让合同》上签字,并将三方签字的转让合同拿走,未由原种繁殖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留存。
其后,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张明杰命原种繁殖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公章等证照交予东江公司有关人员。2010年至2011年间,张明杰利用作为道里区政府副区长,主管农村征地工作职务之便,在哈齐客专、城投公司征收土地过程中,虚构原种繁殖场土地使用权已转移的事实,致使东江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非法获取征地款共计人民币3. 4985亿元。魏某获得上述款项后,将其中部分钱款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各项税费和其他事项,余款人民币2.2亿余元被魏某所属公司(东江公司)使用。
综上,张明杰因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损失2.2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