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昌(1884—1928年)字林金,西安高陵县(今高陵区)东城坊人,是我区早期农民运动领导人之一。宋林昌家境贫寒,靠父亲做苦力维持家计,天资聪颖,秉性刚直,目睹世情,常对民间疾苦愤愤不平。
1927年,在白色恐怖严重时刻,经白文范介绍,宋林昌加入中国共产党,被选为县农会委员。1927年3月初,高陵县农民协会成立,袁鸿化为主席,宋林昌为委员,隶属陕西省农民协会筹备处领导。宋林昌积极带领农民协会会员同土豪劣绅进行坚决斗争,同年6月末,全县农民协会发展到8个,村农民协会达68个。国民党当局通缉捉拿农民协会会员,扬言知情不报者,要统统“烧焦烤黄”。宋林昌坦然回答乡友:“好汉做事好汉当,杀我刮我绝不连累大家!”
1928年7月,地方反动势力互相勾结,密谋策划,将宋林昌和白文范一同捕押。在西安狱中,宋林昌受尽苦刑,从未屈服,11月18日,英勇就义于西安北门外。
宋林昌烈士墓位于高陵县城西偏南约8.1公里处,姬家乡八斗赵村南。墓冢土筑。墓前有碑,碑额为“光照泉壤”,正中书“烈士宋林昌之墓”,旁署“中共高陵县委员会、高陵县人民政府”。每逢清明节,当地群众及师生前往祭扫。1982年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