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 启动仪式在高陵区举行

2021-04-11 03:30  来源:高陵区186  兵马俑在线

为切实抓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4月7日上午,由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和高陵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2021年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高陵区昭慧广场举行。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睿民宣布西安市“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军宣读了全市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有关要求,区长解宁元宣读了活动倡议书,副区长王小玲主持启动仪式。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代表进行承诺,活动现场还设立了义诊区域和政策宣传区域,向广大参与活动的群众提供医保政策咨询和义诊服务。

据了解,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范了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明确了各相关主体职责。本次集中宣传月活动将以“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为主题,向广大参保群众、定点医药机构广泛宣传解读《条例》,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区医疗保障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副主任 王鑫:

《条例》在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的同时,针对不同违法主体、违法行为、违法情形,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措施,分别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更大的代价,进而引导和督促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主体更好做到合法合规。我们医疗保障局也将广泛宣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引导各部门、各行业机构和参保群众切实履行职责义务,进一步织密扎牢基金监管防线,共同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社会共治环境。

全站热点
西安市碑林区人大、政协联合检查区政府贯彻执行《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

2021-04-09 08:00阅读

政府工作报告共补充修改81处 1/3以上涉及民生领域

2021-04-04 08:01阅读

鄠邑区举行税银e站揭牌暨信贷产品推介会

2021-03-28 09:02阅读

杨仁华主持召开“十项重点工作”区委专题会

2021-03-17 03:32阅读

保吉巷社区文明银行开张啦

2021-03-03 08:03阅读

碑林为首批15家退役军人健康服务示范单位授牌

2021-01-23 12:02阅读

未央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开展监管行业疫情防控全覆盖督导检查

2021-01-21 11:41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