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新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宪法宣传日,为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国土高陵分局认真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一、精心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为增强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我局组织召开了宪法法律知识宣传培训会。
三、组织基层国土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个社区、乡村、企业广泛宣传宪法法律知识,通过走访上门的宣传形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四、开展“融媒体+”宪法宣传活动。利用LED屏字幕滚动、以及微博、微信及美篇等互联网平台,增强宪法宣传的传播力。
(LED屏字幕滚动)
(利用微信、微博及美篇进行宪法宣传)
五、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一安排,2018年12月4日上午9时,为迎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国土高陵分局工作人员携带300余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土法律法规读本及宣传展板2块在区政府门前进行了宪法宣传活动。此次宣传,共设置法治咨询点一个,由局长高炜、副局长辛文杰带领6名法治骨干接受群众咨询并向群众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健一行对我局宣传工作进行检查,并给予肯定。
(我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图1)
(我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图2)
(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炜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副局长辛文杰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健一行对我局宣传工作进行检查)
(活动宣传展板资料—图1)
(活动宣传展板资料—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