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2017年11月23日上午9时,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一安排,为迎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土高陵分局工作人员携带3500余份法制知识彩页以及条幅、展板共3块在区政府小广场、县门街进行了普法宣传。此次宣传,工作人员为便捷群众了解,设置法治咨询点一个,副局长辛文杰带领12名法制骨干接受群众咨询并向群众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区领导张韶辉、王健一行对我局宣传工作进行检查,并给予肯定。
(区委副书记张韶辉一行对我局宣传工作进行检查)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王健一行对我局宣传工作进行检查)
(辛文杰副局长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监察科科长雷华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法律普及并发放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