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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卫计局顺利完成2017年度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审核工作

2017-08-29 10:23  来源:高陵区人民政府网站  兵马俑在线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今年我区实行农村18周岁以下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街办进行发放。

经过村(社区)计生专干初审登记、街办计生办人员审核汇总并上报区卫计局、区卫计局计生服务科人员对各街办上报的名单核对汇总并确认等程序,最终确认我区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共7533户,享受资金418.825万元。此项工作的完成,使我区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都能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确保了计划生育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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