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魏国悦) 为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5月22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对被告人韦某某、刘某某、高某某、杨某四人恶势力团伙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组织7人合议庭进行第二次公开庭审。本次合议庭由长安区法院周新军院长担任审判长,长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出庭支持公诉,两“长”再次同庭审理该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某某在担任村支书期间,长期纠集村监委会主任刘某某、村监委会委员高某某及村民杨某,插手村内工程项目,阻拦工地施工,强揽土方工程。先后多次强迫企业及个人缴纳管理费,攫取非法利益,形成恶势力,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2019年9月10日,该案第一次庭审后,公检法等部门加强联动,法庭就该案案件定性和保障被告人权益相关问题,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及时进行补充侦查。本次庭审中,控辩双方重点围绕补充侦查内容、本案涉恶认定以及“黑财”追缴等方面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张弛有度,既彰显了对涉黑恶案件的打击力度,又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长安区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在审涉黑恶案件逐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分类推进院积案清理,坚决如期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