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切实履行社区矫正职能,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特别是元旦等节假日期间的管控和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2017年12月22日,长安区司法局细柳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切实做好节前对特殊人群管控教育,确保节假日期间辖区内社会安全稳定,人民群众生活和谐美好。教育学习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他们,正值平安夜、圣诞节等民间节日、元旦法定节假日期间,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注意安全。并要求他们必须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确保平安夜、圣诞节、元旦等节假日期间其行为完全符合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
教育学习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他们,正值平安夜、圣诞节等民间节日、元旦法定节假日期间,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注意安全。并要求他们必须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确保平安夜、圣诞节、元旦等节假日期间其行为完全符合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
通过此次教育学习,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更加充分地了解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并表示一定积极、主动的按照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来约束自己,努力改造自己,争取早日融入社会,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