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拓玲)“电池油漆日光灯,投到红色垃圾桶。其他垃圾灰桶放,要为西安树形象。”在欢快的快板声中,6日下午,由碑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碑林区城管执法局、西安市青年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的碑林区生活垃圾分类普法宣传活动在李家村华清广场拉开帷幕。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的《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标志着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法治化时代。此次活动以“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文明碑林从我做起”为主题。活动现场,主办方展出条例展板,方便广大市民学习。碑林区城管执法局长安路执法中队蒋帅表示,将积极面向广大群众和商户开展不同形式的条例宣传活动,使辖区群众和单位都能知晓条例相关规定,准确投放垃圾,引导各单位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活动中,青少年志愿者带来了“垃圾分类三句半”等生动有趣的表演,加强了人们对条例内容的学习了解。在互动问答环节,城管执法人员、街办垃圾分类引导员、社区物业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答对者得到了活动主办方发放的小礼品。东关社区主任郭江林表示,下一步,社区将组织成立以居民院落院长为组长,楼长、单元长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也将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智能社区网、宣传横幅、编排节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垃圾分类户户知晓、美好家园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