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做好《办法》及控烟宣传工作,11月1日上午,碑林区食品药监局联合多部门,八个基层监管所积极布点,同时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一、《办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活动现场,监管干部向居民详细介绍了《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内容,重点讲解了“哪里算是公共场所?”“哪些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也禁烟?”,特别强调“禁烟区吸烟者不听劝阻任何人有权举报投诉;在禁烟场所吸烟将被给予警告并处十元罚款;倡导烟草制品销售者在5月31日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等内容,让群众全面了解了《办法》。同时向居民讲解了二手烟的危害,告知投诉举报方式及电话,鼓励居民向身边的二手烟说“不”。
二、积极开展群众互动,确保宣传实效。
活动现场,监管干部通过现场提问等互动方式,向群众发放了《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相关宣传资料及控烟宣传礼品,加深居民对《办法》的认知,确保宣传实效。活动现场共计发放宣传资料、环保购物袋、控烟宣传冰箱贴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联合多方力量,强化控烟宣传。
监管干部加强对餐饮业经营场所、药品经营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宣传教育。一是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办法》的学习,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参与到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的行动中来;二是要求相关单位张贴禁止吸烟标示牌;三是当有顾客在公共场所吸烟,应立即禁止。
四、自查自纠,营造无烟办公环境。
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做到知晓《办法》内容,形成控烟氛围,鼓励创建无烟单位、鼓励吸烟职工戒烟。
下一步,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控烟工作的专项治理,确保“人人参与控烟活动,共创健康无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