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由碑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娣、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毛会莉带队的区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对碑林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区食安办主任、食品药监局局长雷伯国率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队所负责人一同前往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水文东巷小餐饮示范街、大学南路小学分校食堂等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实地查看、走访询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碑林区贯彻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基本情况。
座谈会上,区食品药监局局长雷伯国汇报了碑林区贯彻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工作情况。与会人大代表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探索小餐饮监管模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碑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娣指出,碑林区政府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标准高、工作实,在管理理念、监管手段上有突破、有创新,全区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食品安全形势形稳中向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要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发挥各级主流媒体作用,面向群众倡导积极健康的饮食文化;二要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探索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工作新方法、新思路;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小餐饮这一监管重点和难点,持续发力,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四要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形成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五要推进信息技术与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培养科学监管能力,形成“严管”加“巧管”的监管新局面。
检查结束后,雷伯国同志表示,将认真梳理检查组的建议和意见,深入分析碑林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形势,增优势、补短板,创特色、出亮点,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不断夯实监管基础,积极整改落实,切实担当履职,让辖区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