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啊,要不是你们,我一个贫困户,真不知道事情该怎么办了!”近日,安康市旬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汪某某握着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汪某某 2018年3月到2018年年底,受雇于陈某,在临潼区某工地做外架安装工作,双方约定2018年底结算,结果陈某欠其工资3万余元,多次催要,陈某不予支付。2020年初,汪某某不幸身患重疾,急需医疗费,又多次向陈某追讨,对方还是不予理睬。正在迷茫不知道怎么办时,通过朋友介绍,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了基本案情经后,认为该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规定,且汪某某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随即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并指派陕西瀚沃威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但是由于汪某某干活的工地在临潼区,现在工地活已经干完,包工头陈某早已不在其临潼的工地了。据汪某某说自己只知道陈某住在灞桥区,随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就案件管辖与灞桥区人民法院多次联系,最终,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一直以来,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从速从优办理,对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提供上门“助援”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为维护全区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