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近半年的调解、起诉、审理,最终我这场困难重重的官司被你全盘挽回,千言万语难以表达我内心的激动与喜悦 ,打这场官司的我才明白整个官司下来身心疲惫,整整 将近半年的时间里,我都处于痛苦与焦虑的等待中 ,失望与希望纠缠 ,你就像我的救命稻草一样,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 ,你的精神压力可想而知,今天你的一席话让我感动、感谢和感恩,现在虽然还没领到判决书,但是我体会到你真诚用心的为我儿子辩护,我不知道用何种方式才能表达我对你的感谢,所以,在此我衷心感谢你的尽职尽责,谢谢您王律师”。这是近日张某故意伤害案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幕。
被告人张某在西安市灞桥区某酒店工地员工宿舍与工友米某因琐事发生打架,致米某颈6椎体双侧椎板及棘突骨折、颈7椎体椎板骨折、左侧3-6肋骨骨折。经司法鉴定被害人米某的损伤属“轻伤一级”。由于张某未聘请律师,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指定辩护通知后,立即指派陕西林麓律师事务所王志贤律师为张某提供刑事辩护。王律师接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当天赴灞桥区人民法院阅卷、看守所会见,多次与张某家属进行沟通,整理质证意见、研究辩护思路。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和辩护律师就张某故意伤害罪量刑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灞桥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改变了公诉方关于张某犯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从量刑建议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减至八个月。对此结果,被告人及公诉方均服判,没有上诉。
为民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之本,得到群众的肯定和支持是法律援助工作前进的动力。今后,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再接再厉,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为我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