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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档案托管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0年度个人社保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西安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在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申请补贴之前在我市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
2.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养老保险每人300元/月,医疗保险每人200元/月。
2.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养老保险每人400元/月,医疗保险每人200元/月。
三、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2019年享受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可在2020年申请补贴延期一年。
2.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3.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方可申请补贴;对于享受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后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方可申请)
四、申请流程及办理时间
1.电脑版网上申请:登录http://xahrss.xa.gov.cn/,点击网上服务,进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在便民服务中找到就业创业模块,点击个人社保补贴进行申请。
2.手机版微信申请:关注“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模块进行注册申请。
3.申请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五、申报资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1.身份证影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高校毕业生提供:
1.身份证影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3.毕业证影印件。
创业失败人员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创办个体户或企业的近一个月纳税证明影印件;
3.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六、补贴终止已经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补贴:
1.被用人单位招用;
2.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享受社保补贴期满;
4.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5.提供虚假信息资料;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注意事项
1.首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上传身份证时请将本人邮政储蓄银行卡正面与身份证正面拍在一起上传。
2.个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出至用人单位参保的,如再次转入各档案托管机构则不能再次享受。(自主创业的除外)
3.个人在申请社保补贴前,应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个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认定申请,如本人存在“人户分离”的情况,则向常住地社区提出申请。
电脑版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
可登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方网站
http://xahrss.xa.gov.cn/
第一步:选择“网上服务”
第二步:点击“进入大厅”
第三步:在“便民服务”中的“就业创业”栏点击“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补贴类别并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档案托管机构选择:灞桥区)
第五步:进行照片上传(首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上传身份证时请将本人邮政储蓄银行卡正面与身份证正面拍在一起上传),完成后保存等待初审
手机版微信申请
第一步:手机关注“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首页
第三步:点击更多→点击绿色板块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步:注册登录
第五步:操作流程
选择申请人员类别
选择申请人员类别,并填写基本信息
不符合就业困难认定
展示认定部门相关电话信息
个人信息填写完毕之后,点击申请,等待审核。
第六步:点击红色板块进行个人社保补贴查询
对于线上申报有困难的群众
可拨打咨询电话:029-8351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