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8日上午,陕西省环保厅发布了《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制订了与其相协调的机动车禁限行政策,且明确了禁限行时间(7:00-20:00)。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
五市划定为重点污染控制区
根据重污染天气区域分布的历史数据以及城市地理位置,预案将我省关中地区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宝鸡市、咸阳市(含杨凌示范区)、铜川市、渭南市(含韩城市)划定为重点污染控制区。
按照污染范围,预案将预警划分为城市(区)预警和区域预警两个层次。
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重点污染控制区内3个及以上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启动红色预警级别时,启动区域红色预警。
当启动Ⅱ级响应时,限行2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政策暂停,以预案措施为准)。具体规定:每日7:00-20:00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当启动Ⅰ级响应时,上述政策扩大至50%社会车辆,按照禁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车牌尾号数字进行限行,单日对应单号,双日对应双号。同时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部分公共交通(公交车、地铁)免费或优惠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