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证我辖区内肉类及水产品的食用安全,坚决执行“不留死角”的工作作风。9月4日灞桥区食品药监局灞桥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新增肉类及水产品商户发放肉类(水产品)安全公示牌,并从四个方面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一是所售肉类及水产品必须提供其产地(来源)证明和检验检疫报告及进货票据。二是销售人员必须办理相关健康证明。三是经营场所应与生活区域分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经营环境应整洁卫生。经营场所的地面、墙面、台面应防水、易清洗。四是经营者要具备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鲜活、冰鲜、冷藏、冷冻等储存设施。肉类及水产品和非食品应分柜、分区储存。储存区应清洁卫生,空气流通,无鼠、无蝇、无虫,不得存放杂物和有毒有害物品。
下一步我所将继续加大肉类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力度,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