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接到群众举报,席王街道辖区毛窑院村有无证从事食品加工行为,举报人称该加工点早上八点前就结束生产。街道高度重视,9日早上六点半立即组织食品药监所执法人员前往核实处理。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有两家无证从事大肠加工行为。加工现场环境卫生比较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针对无证从事食品加工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加工场所进行了查封。
为有效消除小作坊在生产加工过程普遍存在的物品摆放混乱、生产环境条件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差,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问题和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食品加工人员讲解《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各经营户:一是提高思想意识。引起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无证从事食品加工的严重性;二是提高法律法规学习意识。加强自身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日常学习和培训,以更好地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三是提高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在生产加工食品的过程中,保持加工环境清洁和个人卫生,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口罩和手套;四是提高食品安全责任第一人意识。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一票通”制度,依法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所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放心。